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能否要求调整?
2026-02-10绍兴债权债务律师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能否要求调整?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有时合同双方会约定较高的违约金来确保合同履行的安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适当减少。这意味着,在违约金明显超过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害情况下,非违约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调整违约金数额,使之更加合理地反映实际损害程度。这不仅有利于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免受过度惩罚,同时也促进了交易公平与正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债权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因违约金设置过高而造成不公平的情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遇到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有关机关申请调整,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